一、本次《关于对怀柔区部分道路采取和调整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》的背景依据是什么?
为保障怀柔区部分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,怀柔公安分局交通支队专门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调查研究,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,对怀柔区部分道路规定时段采取和调整禁止中、重型货车和专项作业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。
二、本次《关于对怀柔区部分道路采取和调整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》的任务目标是什么?
通过对怀柔区部分道路规定时段采取和调整禁止中、重型货车和专项作业车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,有效缓解交通拥堵,确保道路安全畅通。
三、本次《关于对怀柔区部分道路采取和调整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?
(一)、京漠线(G111国道开放路环岛至雁栖湖北二路路段)、雁栖湖南路(京漠线至范崎路)、范崎路(怀雁路北口至雁栖湖北二路西口)6时至23时禁止中、重型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。(新增)
(二)、南华大街(含)以北,龙山路(含)、龙山东路(含)及水库环湖路(含)以东,开放路(含)以西,富乐大街(含)以南的道路6时至23时禁止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。(调整)
(三)、怀长路宽沟路口至京沈路怀长立交桥路段,6时至23时禁止中、重型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。(调整)
(四)、怀长路宽沟路口至北台路怀顺交界路段,6时至23时禁止中、重型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。(调整)
(五)、京密高速、怀雁路,6时至23时禁止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。(调整)
(六)、军队、武警、消防救援、警用车辆及执行任务的工程抢险、救护车等特种车辆,不受上述措施限制。
(七)、对于机动车违反规定行驶的,认定为“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”违法行为,依法处罚。
四、本次《关于对怀柔区部分道路采取和调整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。
五、本次《关于对怀柔区部分道路采取和调整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》的涉及范围是什么?
(一)、京漠线(G111国道开放路环岛至雁栖湖北二路路段)、雁栖湖南路(京漠线至范崎路)、范崎路(怀雁路北口至雁栖湖北二路西口)。
(二)、南华大街(含)以北,龙山路(含)、龙山东路(含)及水库环湖路(含)以东,开放路(含)以西,富乐大街(含)。
(三)、怀长路宽沟路口至京沈路怀长立交桥路段。
(四)、怀长路宽沟路口至北台路怀顺交界路段。
(五)、京密高速、怀雁路。
六、本次《关于对怀柔区部分道路采取和调整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》的执行标准是什么?
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》(公安部令第163号)。